提出如下问题:
A公司股东甲持股比例30%,乙持股比例40%,丙持股比例30%;
B公司股东甲持股比例30%,乙持股比例40%,丙持股比例30%;
以上两家公司股本相同,出资人也相同;
现甲公司将原持有A公司30%股份与B公司丙股东30%股份股份置换,股权转让价格1元,请问这笔业务如何进行账务处理呢?
尊敬的会员:
您提出的问题专家解答如下:1)股权转让是股东之间的交易.新股东接手后不得改变原企业资产的账面价值。
2)受让方不通过公司直接支付给出让方的股权款,公司账务处理为:借记“实收资本(或股本)——出让方”,贷记“实收资本(或股本)——受让方”。
3)交易的支付方式主要为股权,是否等价?
4)国税函[2010]79号 规定:企业在计算股权转让所得时,不得扣除被投资企业未分配利润等股东留存收益中按该项股权所可能分配的金额。即在制定股权转让价格时未分配利润等股东留存收益应体现在股权转让价格中。
专家补充回复 |
| 专家回复 | 贵公司相当于出售股权和购买股权,股权转让涉及到所得税及印花税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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