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如下问题:
专家,您好,咨询个问题,我是一4S店,约定客户买车送装修。例如我公司销售一辆车20万元,送客户装修1万元,我公司开发机动车销售发票20万元,会计分录时,能否如下记账:
借:银行存款 20万
贷: 销售收入——汽车销售收入 16.24万元
销售收入——汽车装潢收入0.85万元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 2.91万元
我公司汽车销售发票开具的是20万元,但汽车销售收入只有19万元(含税),这样妥否,有没有税收风险?(因为汽车销售发票行汽车销售收入记账不统一)
尊敬的会员:
您提出的问题专家解答如下:您好,
如果你们公司将装饰作为一项费用的话,
那就是借:销售费用 贷:原材料/银行存款/库存商品
如果将它归入汽车的销售成本的话
借:银行存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销售成本就增加1万元,这样收到的银行就是19万元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