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如下问题:
我公司是农业种植企业,现准备外购玉米秸秆,采用设备加工成揉丝秸秆,销售到牧场用于奶牛饲料,请问否免增值税?需要审批吗,免所得税否?
尊敬的会员:
您提出的问题专家解答如下:您好,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饲料产品免征增值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1]121号)规定,可以享受免征增值税优惠政策的单一大宗饲料,其范围仅限于糠麸、酒糟、鱼粉、草饲料、饲料级磷酸氢钙,以及除豆粕以外的菜子粕、棉子粕、向日葵粕、花生粕等粕类产品。因此,玉米秸秆饲料不能享受免征增值税的优惠政策。
饲料类初加工免征企业所得税:
1、植物类饲料初加工。通过碾磨、破碎、压榨、干燥、酿制等加工处理,制成的糠?、饼粕、糟渣、树叶粉等。
2、动物类饲料初加工。通过破碎、烘干、制粉等加工处理,制成的鱼粉、虾粉、骨粉、肉粉、血粉、羽毛粉、乳清粉等。
3、添加剂类初加工。通过破碎、发酵、干燥等加工处理,制成的矿石粉、饲用酵母等。
具体业务请咨询当地税务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