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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付职工薪酬

2017-10-10 17:18:45
提出如下问题:
老师你好!请问”应付职工薪酬”中职工工资等当月计提,下月发放,年末存在跨年的情况,对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的影响及处理方式如何?


尊敬的会员:
您提出的问题专家解答如下: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和职工福利费等支出税前扣除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34号)规定:企业在年度汇算清缴结束前向员工实际支付的已预提汇缴年度工资薪金,准予在汇缴年度按规定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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