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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担保费取得的进项税可以抵扣吗
2017-10-30 22:11:52
提出如下问题:
老师您好,我公司通过担保公司担保取得一笔流动资金贷款,那么,担保费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抵扣进项税吗?
尊敬的会员:
您提出的问题专家解答如下:
您好,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接受贷款服务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扣除,同时接受贷款服务向贷款方支付的与该笔贷款直接相关的投融资顾问费、手续费、咨询费等费用,其进项税额也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这里不允许抵扣的属于“息转费”属性的费用是支付给贷款方,也就是借出资金的债权人的,但是债务人支付投保费用是支付给第三方担保公司的,不是支付给贷款方的,可以在取得保险公司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后依法抵扣其进项税额。
为了避免风险请咨询当地税务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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