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话答疑

电话答疑热线:010-56705591

电话答疑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8:30-11:30 下午14:00-17:00

(周三和周五下午16:00结束)首次拨打电话需输入用户名密码进行会员验证

关于三流不一致的咨询

2018-01-15 21:49:10
提出如下问题:
请问下:1、通过三方协议把应付给A公司的货款用应收B公司的款项来冲抵,这种情况下我公司取得的A公司的购货发票进项税能抵扣吗?

2、与A签订合同但开票给B,款项由A或B支付给我们。这种三流不一致的情况有哪些风险?


尊敬的会员:
您提出的问题专家解答如下:


您好,

通过三方协议把应付给A公司的货款用应收B公司的款项来冲抵,这种情况下取得的A公司的购货发票进项税是可以抵扣。因为是真实的业务。虽然资金不是从您公司汇出。因为三方协议已经说明三个公司之间的业务往来关系了,各公司之间的购销合同也已经签订并是真实发生的业务,就不会产生太大的风险的。


专家补充回复

我要提问

标       题: 分       类:    
个人信息:
联系电话:

我的问题 更多>>

  • Copyright © www.nsrjlb.com Inc.All Rights Reserved 纳税人俱乐部 版权所有.京ICP备17030503号-1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179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