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草饲料范围

2018-04-10 21:12:32
提出如下问题: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饲料产品免征增值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1〕121号)规定:从2001年8月1日起,对以下饲料产品继续免征增值税:

⑴、单一大宗饲料。指以一种动物、植物、微生物或矿物质为来源的产品或其副产品。其范围仅限于糠麸、酒糟、鱼粉、草饲料、饲料级磷酸氢钙及除豆粕以外的菜子粕、棉子粕、向日葵粕、花生粕等粕类产品。中的草饲料范围具体指什么?

青贮玉米是否属于此范围?


尊敬的会员:
您提出的问题专家解答如下:


草饲料的范围法规未进一步明确,应以税务机关的规定为准,请咨询一下当地税务机关,谢谢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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