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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旅行社代开发票

2018-04-16 23:10:11
提出如下问题:
我单位员工去北京出差,在网上通过上海的一家旅行社定了房间,取得发票是上海的旅行社代开的,写的是代订房费,但是没显示税收分类码,异地代开发票可以入账吗?没有税收分类码合规吗?谢谢


尊敬的会员:
您提出的问题专家解答如下:


异地代开发票可以入账。自2018年1月1日起,纳税人通过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开具增值税发票(包括: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时,商品和服务税收分类编码对应的简称会自动显示并打印在发票票面“货物或应税劳务、服务名称”或“项目”栏次中。
  目前部分税局代开发票暂无税收分类编码简称,可以正常使用,具体建议咨询主管税务局。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发票开具有关问题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16号 
全文有效   成文日期:2017-05-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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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加强增值税发票管理,保障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工作顺利实施,保护纳税人合法权益,营造健康公平的税收环境,现将增值税发票开具有关问题公告如下:
  一、自2017年7月1日起,购买方为企业的,索取增值税普通发票时,应向销售方提供纳税人识别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销售方为其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时,应在“购买方纳税人识别号”栏填写购买方的纳税人识别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不符合规定的发票,不得作为税收凭证。
  本公告所称企业,包括公司、非公司制企业法人、企业分支机构、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和其他企业。
  二、销售方开具增值税发票时,发票内容应按照实际销售情况如实开具,不得根据购买方要求填开与实际交易不符的内容。销售方开具发票时,通过销售平台系统与增值税发票税控系统后台对接,导入相关信息开票的,系统导入的开票数据内容应与实际交易相符,如不相符应及时修改完善销售平台系统。
  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
2017年5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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