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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字
法规文号
问题ID
搜索
转让不动产
2018-05-25 13:10:20
提出如下问题:
公司土地购置于2014年,于2016年9月开始新建厂房,竣工于2017年12月.假设2018年5月签订整体转让合同,请问公司(房屋、土地)适用的增值税率是多少?是统一按11%,还是房屋按11%,土地可以自由选择11%或简易计税5%
尊敬的会员:
您提出的问题专家解答如下:
您好,
2017年12月项目竣工验收,土地价值并入厂房的原值中,2018年5月签订整体转让合同时,(房屋、土地)适用的增值税率是11%。土地不可以自由选择11%或简易计税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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