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如下问题:
我司在新建一个工业园,有宿舍与厂房,其前期设计费和勘探等费用的进项税额是否可全部抵扣,如不能,怎么划分,此类进项税也需要分两年抵扣吗?如建设时同时建设,如工程费无法分开,那这种情况进项税又怎么抵扣?
尊敬的会员:
您提出的问题专家解答如下: 您好:1、贵公司所建宿舍的进项税额发票不能抵扣,厂房的发票是可以抵扣的。依据《营改增试点实施办法》第二十九条规定:适用一般计税方法的纳税人,兼营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而无法划分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按照下列公式计算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
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当期无法划分的全部进项税额×(当期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销售额+免征增值税项目销售额)÷当期全部销售额
2、贵公司支付的前期设计费和勘探等费用应分两年进行抵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