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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支付境外代理工资扣税问题

2018-06-11 11:39:23
提出如下问题:
公司为了有效拓展和维护土耳其市场业务,公司雇佣了一名土耳其销售代理,从6月1日开始上岗,后续我司每月需支付该员工,工资。我司与该员工签有合作协议。

咨询支付境外员工工资需要代扣代缴那些税金?支付前需要对方提供哪些资料?


尊敬的会员:
您提出的问题专家解答如下:


您好,

。根据《个人所得税法》规定,居民纳税义务人是指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或者无住所而在中国境内居住满一个纳税年度的个人。 所谓在中国境内有住所的个人,是指因户籍、家庭、经济利益关系,而在中国境内习惯性居住的个人。 所谓在境内居住满l年,是指在一个纳税年度(公历1月1日至12月31日)内,在中国境内居住满365日。在计算居住天数时,对临时离境应视同在华居住,不扣减其在华居住的天数。这里所说的临时离境,是指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一次不超过30日或者多次累计不超过90日的离境。 二、非居民纳税义务人 非居民纳税义务人,是指不符合居民纳税义务人判定标准(条件)的纳税义务人,非居民纳税义务人承担有限纳税义务,即仅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向中国缴纳个人所得税。

支付境外员工工资需要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只要有代扣个人所得税凭证就可以支付境外人员工资,为了避免风险请咨询当地税务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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