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如下问题:
政府欲注册一家企业A,收购B企业入股的,从事种植的企业C。政府收购C企业95%资产后,以原属C企业的资产入股A企业,政府占有A企业95%的股份,B企业占有A企业。B企业有历史亏损未弥补,C企业无亏损需弥补。
想咨询,与政府签何种转让协议,B公司交税最少?
1、股权转让,B公司将其原占C公司的股权,转让给政府。将C企业更名为A企业。但因涉及C企业历史经营情况,政府可能不会同意。此种转让,C企业是否都无需交税?
2、政府购买C企业资产,C企业为此要交增值税、企业所得税。此种有何节税点?
3、还有什么方式,既让政府无后顾之忧,C企业、B企业又可节税?
尊敬的会员:
您提出的问题专家解答如下: 您好:贵公司的问题属于税收筹划问题,贵公司需要到我们俱乐部现场进行一下咨询,我们会有专人根据贵公司实际情况提供方案供贵公司参考,谢谢您的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