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如下问题:
二、持续经营以来从未发生骗取出口退税、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农产品收购发票、接受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善意取得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除外)行为但不能同时符合本附件第一条规定的条件的生产企业,出口的外购货物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视同自产货物申报适用增值税退(免)税政策:
(九)生产自产货物的外购设备和原材料(农产品除外)。
我对此理解是:如果我公司是一个生产企业(符合二所列的基本条件),产品为A产品,现外购生产A产品的设备B(公司本身不具备生产设备B的能力),同时出口设备B,是否可以按照视同自产产品享受出口退税政策?请老师给予解答,谢谢。
尊敬的会员:
您提出的问题专家解答如下:您好,
现外购生产A产品的设备B(公司本身不具备生产设备B的能力),同时出口设备B,可以按照视同自产产品享受出口退税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