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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问甲乙公司租用固定资产问题

2018-08-31 09:28:47
提出如下问题:
提出如下问题:

老师好!请教下一个问题:甲公司租用乙公司一些固定资产(打包一起租的,其中包括房产及土地),并签订了租赁合同,合同中注明该资产涉及的有关税费由甲公司交,请问这些资产涉及的房产税及城镇土地使用税应该由谁申报,由谁缴纳?具体应该怎样操作?





尊敬的会员:

您提出的问题专家解答如下:



您好,



房屋出租后,房产税应该由出租方即房屋所有人承担,这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里第二条有明确指出;但在实际生活中,一般租房过程中发生的实际税款究竟哪一方来支付,需要双方进行协商决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



  第二条 房产税由产权所有人缴纳。产权属于全民所有的,由经营管理的单位缴纳。产权出典的,由承典人缴纳。产权所有人、承典人不在房产所在地的,或者产权未确定及租典纠纷未解决的,由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缴纳。



  前款列举的产权所有人、经营管理单位、承典人、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统称为纳税义务人(以下简称纳税人)。



土地使用税同上。



追问:

老师好!根据您的回复,房产税及城镇土地使用税是由产权所有人申报及缴纳的,但我们的租赁合同中已经注明发生的相关税费由承租方缴纳,这种情况应该怎样处理?双方实际上应该怎样操作?


尊敬的会员:
您提出的问题专家解答如下:


您在合同中约定的条款,并不能取消贵公司应当依法申报和缴纳房产税和土地使用税的义务,也就是说钱由对方出,申报义务还是贵公司的。

您从对方收取此部分税费后,自行申报即可。谢谢提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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