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如下问题:
老师,您好,我想请教一个问题,如果我司与一自然人签订劳务服务合同,对方需要到税务局代开发票,那么这个发票的个税的税率是按多少呢,有的地方是按1.5%的征收率,有的地方是按20%的个税税率,超过20000的还有加成?还有,如果这个自然人本来也有工资薪金,这个代开的发票会影响他个税的年度汇算清缴吗
尊敬的会员:
您提出的问题专家解答如下: 您好:1、得的劳务收入与工资薪金税率不同,代开的劳务费发票不影响个税的汇算清缴。2、依据《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六条第四款规定,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财产租赁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四千元的,减除费用八百元; 四千元以上的,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其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