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如下问题:
一企业准备对切割花岗石余下的废渣、泥渣进行加单加工(脱水处理)后将砂对外销售,(1)进行简单再加工的企业与提供废渣的企业采取什么样的(如、母子公司、分公司、内部车间)管理核算模式才能更好地利用好税收优惠政策;(2)当前可以享受哪些优惠政策?
尊敬的会员:
您提出的问题专家解答如下:1、税收筹划问题按俱乐部规定不在网上作答,如有需求请与当地俱乐部联系,谢谢合作。
2、暂无税收优惠政策。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再生资源增值税政策的通知
财税〔2008〕157号
六、本通知所称再生资源,是指《再生资源回收管理办法》(商务部令2007年第8号)第二条所称的再生资源,即在社会生产和生活消费过程中产生的,已经失去原有全部或部分使用价值,经过回收、加工处理,能够使其重新获得使用价值的各种废弃物。上述加工处理,仅指清洗、挑选、整理等简单加工。
专家补充回复 |
专家回复 | 请参考以下这两个政策: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和劳务增值税优惠目录》的通知
财税〔2015〕78号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再生资源增值税政策的通知
财税〔2008〕15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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