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如下问题:
年初与备件供应商签定协议,其中有一项是产值利润保证,如对方达不到年初规定值,则要补足差额部分利润,我方取得此款项,应如何开具发票,发票开具内容是什么,发票的税率是6%还是16%?
尊敬的会员:
您提出的问题专家解答如下:贵公司是购买方还是销售方,如贵公司为销售方,则取得补偿款属于价外费用,与产品一并与对方按适用税率开票。
如贵公司为购买方,取得的补偿款,不属于价外费用,也不属于增值税的征收范围,不用缴纳增值税,也不需要开票。
根据您的描述回复,如不是您想了解的,请再次提出问题,谢谢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