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如下问题:
我司与国外供应商结算服务费,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税金由我司承担。在实务操作中,我司去税局代扣代缴所得税、增值税,并取得相应完税证明,但国外供应商仅针对自己收款部分开具发票。我司要求对方开具附加税发票,受到对方质疑,请问是否有相关的法规条款支撑我司说服对方开具我司代扣代缴的附加税发票?
尊敬的会员:
您提出的问题专家解答如下:您好,
因为您公司与国外供应商结算服务费,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税金由您公司承担,所以对方公司不愿意承担代扣代缴的附加税也是有原因的。
只能由您方再次与对方协商,不会有更好的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