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话答疑

电话答疑热线:010-56705591

电话答疑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8:30-11:30 下午14:00-17:00

(周三和周五下午16:00结束)首次拨打电话需输入用户名密码进行会员验证

个人独资企业

2018-12-30 21:01:39
提出如下问题:
个人独资企业取得收入开发票缴纳增值税、个人所得税之后,在个人股东分红的时候还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吗,股东分红有时间要求吗,谢谢。


尊敬的会员:
您提出的问题专家解答如下:


个人独资企业的所得缴纳个税后,就属于个人财产了,不涉及个人股东分红问题,也不需要在缴纳个人所得税了,个税应在次年三月三十一日前办理汇算清缴。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第三条 个人所得税的税率:
  (二)经营所得,适用百分之五至百分之三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税率表附后);
第六条 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
(三)经营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以及损失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第十二条 纳税人取得经营所得,按年计算个人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月度或者季度终了后十五日内向税务机关报送纳税申报表,并预缴税款;在取得所得的次年三月三十一日前办理汇算清缴。

专家补充回复
专家回复
借:应付利润 贷:现金

我要提问

标       题: 分       类:    
个人信息:
联系电话:

我的问题 更多>>

  • Copyright © www.nsrjlb.com Inc.All Rights Reserved 纳税人俱乐部 版权所有.京ICP备17030503号-1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179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