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如下问题:
老师,您好!我司是进出口企业,有如下问题:出货给国外客户A公司,A公司给我司支付30%货款,余款由B公司支付,并出具三方协议予以明确,请问这样我司有没有税务风险?或者有没有更好的方式来处理这个问题?
尊敬的会员:
您提出的问题专家解答如下: 您好:贵公司出口商品如果与A公司有合同那么原则应当是由A公司负责向贵公司支款项,由B公司支付部分款项需要有合理理由,如果理由不充分肯定存在问题和涉税风险。因为了了解贵公司具体情况,所以建议贵公司将情况说的再清楚一些,我们可以为您提供一些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