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如下问题:
劳务报酬所得,是指个人从事劳务取得的所得,包括从事设计、装潢、安装、制图、化验、测试、医疗、法律、会计、咨询、讲学、翻译、审稿、书画、雕刻、影视、录音、录像、演出、表演、广告、展览、技术服务、介绍服务、经纪服务、代办服务以及其他劳务取得的所得。我公司系石矿(碎石 建材用)企业,签订外包生产合同,我公司按吨生产量(包括 挖机运输设备等)给于外包人个人结算。,其中大部分是工人工资,还有一部分费用利润,劳务税率太高,劳务报酬所得又一点对不上,请问外包人按什么内容开票?税务局代开增值税带征个税发票?怎么开能合理避税!!!
尊敬的会员:
您提出的问题专家解答如下:外包人提供的是劳务服务,就应当开具劳务费发票,内容就是”劳务费“,税务机关会代征部分个人所得税。关于避税的问题涉及到税收筹划,有关筹划的问题请咨询当地纳税人俱乐部,他们会给您满意的答复。谢谢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