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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职工又重新在家族企业任职的,月工资比较高,需要缴纳个税吗?还需要缴纳社保吗?

2019-03-31 22:50:47
提出如下问题:
老师,您好!退休职工又重新在家族企业任职的,月工资比较高,需要缴纳个税吗?还需要缴纳社保吗?企业没给部分员工缴纳社保,将社保补贴发放给员工,让员工采取自愿缴纳社保,这样有税务风险吗?(部分员工不愿意缴纳社保)


尊敬的会员:
您提出的问题专家解答如下:


您好,

退休人员再任职根据其收入来计算个人所得税,但是退休人员的退休金、养老金是不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的,其计税是根据其在就职的收入来计算个人所得税,即超过起征线的部分按照纳税比例缴纳个人所得税。

社会保险是建立在劳动关系基础之上的,退休返聘人员一般是与招用单位形成劳务关系,所以,单位是无需为退休返聘人员缴纳社保的。

退休返聘是否构成劳动关系要区分为一般与特殊两类情形

1、一般情形是,已经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或领取退休金的退休人员,根据最高院相关司法解释,此类人员再就业的,不属于《劳动法》、《劳动合同法》规定的劳动者,与招用单位不建立劳动关系,而构成劳务关系,双方可签订劳务合同;

退休返聘人员无法再参加养老保险,不需要缴纳养老保险8%的个人缴存部分。但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二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因此部分省份企业缴纳养老保险部分是根据企业“职工工资总额”缴纳,也就是“工资总额”中企业缴纳部分还是包括返聘的退休职工工资。

2、特殊情况是,对于虽已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人员,但用人单位 未与其解除劳动关系仍继续用工,且未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的,上海地区的司法实践是 按劳动关系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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