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如下问题:
老师:您好!
请教个问题,A公司是工程施工单位,跟甲公司B签约了份设计合同,合同中规定按合同金额的30%付预付款,本身这份合同应该是跟乙公司C签约的,但是目前C公司因些特殊原因导致暂时还没签约(同时B和C公司不存在任何关联企业)然后A公司先跟B公司签约了,按合同来支付30%预付款,待到时候A公司跟C公司签约正式后再将B公司的这份预付款原路退回去,请问下老师,该份A和B签约的合同是否存在什么税务风险呢?(设计类的预收款应该不存在要先预缴增值税的问题)
尊敬的会员:
您提出的问题专家解答如下:合同签订问题建议咨询一下律师。企业之前的业务只要不涉及偷漏税款就没有税务风险。谢谢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