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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保金账务处理

2019-06-26 14:38:26
提出如下问题:
为保证厂房建设质量,竣工结算后扣除了施工方一定比例的工程款作为质保金,现在质保期内因发生质量总是扣除了对方一定金额的质保金,请问该部分扣款应冲减工程成本原值还是转入营业外收入?请老师给出指导意见?提供一下政策依据


尊敬的会员:
您提出的问题专家解答如下:


您好,

质保金用于保证房建设质量支出,按合同规定期限到期应返还,如果“扣除”,这笔费用可以转作营业外收入,符合企业会计制度规定,但要合并缴税,冲减基建投资,显然不合适,因为基建投资要以初始成本入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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