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如下问题:
A公司和B公司非关联企业,B公司通过银行借款30000万元,银行贷款利率年息6.6%,这笔贷款B公司借给A公司无偿使用,B公司每月支付贷款利息时,计入财务费用-利息,到期A公司归还本金给B公司,由B公司统一归还银行本金,要缴纳增值税吗?请问A公司和B公司具体账务怎么处理?有好的税收筹划吗?
尊敬的会员:
您提出的问题专家解答如下:A公司和B公司非关联企业,不适用统借统筹免交增值税政策,B企业需要交纳增值税,
B企业账务处理:
从银行取得资金:
借:银行存款
贷:长期借款
支付银行利息:
借:财务费用
贷:银行存款
将款项出借给A企业
借:其他应收款-应收本金-A企业
贷:银行存款
应按月计提利息:
借:其他应收款-应收利息-A企业
其他业务收入-利息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A企业账务处理
收到款项:
借:银行存款
贷:其他应付款-B企业
归还款项:
借:其他应付款-B企业
贷:银行存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