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如下问题:
我公司是投资咨询公司,小规模纳税人,2016付的车位租赁费当时入帐是预付帐款,由于工作人员疏忽发票对方已经开具,但一直未入帐,如果在2019年入帐可以吗,会有哪些影响。谢谢!
尊敬的会员:
您提出的问题专家解答如下:如果时间未超过三年,可以向税务机关说明愿意,取得税务机关同意后可以在2019年通过以前年度损益科目调整计入2016年的账簿。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第五十一条 纳税人超过应纳税额缴纳的税款,税务机关发现后应当立即退还;纳税人自结算缴纳税款之日起三年内发现的,可以向税务机关要求退还多缴的税款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税务机关及时查实后应当立即退还;涉及从国库中退库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有关国库管理的规定退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