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充值送赠品

2019-08-02 11:29:47
提出如下问题:
老师,你好,请问一下,我公司是一个加油站,到我公司充值油卡满1000元送食用油一桶,食用油一桶价值100元,这种业务财务帐务如何处理,税收如何计算缴交。谢谢。


尊敬的会员:
您提出的问题专家解答如下:


增值税的处理原则是:
  折扣销售(会计上称之为商业折扣),同一张发票上分别注明的,可以按折扣后的销售额征收增值税;如果将折扣额另开发票,不论其财务上如何处理,均不得从销售额中减除折扣额。销售折扣(会计上称之为现金折扣),不能从销售额中扣除。销售折让,可以从销售额中扣除。

所得税的处理原则:
所得税法规定,对企业将货物、财产、劳务用于捐赠、偿债、赞助、集资、广告、样品、职工福利或者利润分配等用途的,应当视同销售货物、转让财产或者提供劳务。同时还规定,内部处置资产不视同销售确认收入,资产移送他人按视同销售确认收入,主要包括:用于市场推广或销售,用于交际应酬,用于职工奖励或福利,用于股息分配,用于对外捐赠,其他改变资产所有权属的用途等。而对于商业折扣,按照扣除商业折扣后的金额确定销售商品收入金额;现金折扣,按扣除现金折扣前的金额确定销售商品收入金额,现金折扣在实际发生时作为财务费用扣除;销售折让,已经确认销售收入的售出商品发生销售折让和销售退回,应当在发生当期冲减当期销售商品收入;以买一赠一方式组合销售本企业商品,不属于捐赠,应将总的销售金额按各项商品的公允价值的比例来分摊确认各项的销售收入。


买一赠一:对于赠品,在会计上不做销售处理,作为销售费用允许税前据实扣除;增值税如果卖品和赠品同开一张发票则赠品部分不征税,否则要视同销售予以征税。

会计处理:如贵公司油费1000元和100元油同时开票,那么贵公司开票时1000的充值和100元食用油同时再开一行,折扣100元,这样增值税是按1000元来计算,如贵公司只单独开充值款的话,则食用油需要视同销售处理。
第一种情况下:
借:银行存款 1000
销售费用 100
贷:预收账款 1000
库存商品 100
后期加油消费时,计算缴纳增值税。

如只开充值1000元时
借:银行存款 1000
销售费用 111.50
贷:预收账款 1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11.50
库存商品 100
充值卡消费加油时,再确认销项税。

所得税方面,应将总的销售金额按各项商品的公允价值的比例来分摊确认各项的销售收入。


提供以上供您参考,如还有疑问请再次提出,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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