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如下问题:
A公司100%控股B公司,B公司100%控股C公司。现在B公司对C公司采取了合并,C公司所有业务、人员全部转移到A公司,C公司注销。B公司的账务处理如下:
借 固定资产 200(原值)
贷 长期股权投资 100
累折旧 80
资本公积 20
我的疑问是:这样的分录正确吗?两个疑问:一是C公司原来的累计折旧是否需要跟到B公司的账里面?二是回收长期股权投资溢余的部分是进资本公积吗?为什么不是进投资收益?
尊敬的会员:
您提出的问题专家解答如下:1、C公司应在注销前结清税款、债权债务,C公司的资产并入B公司,应视同销售进行账务处理。
2、回收长期股权投资溢余的部分应计入投资收益。
专家补充回复 |
专家回复 | B公司合并C公司的行为属于收回投资,应确认损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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