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话答疑

电话答疑热线:010-56705591

电话答疑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8:30-11:30 下午14:00-17:00

(周三和周五下午16:00结束)首次拨打电话需输入用户名密码进行会员验证

关于租房个人所得税

2019-08-23 12:28:25
提出如下问题:
老师:请问我公司是商贸企业租用门面经营,门面是个人到税局代开普票,月租金未超过10万未交增值税,交房产税和土地使用税,个税是核定征收1.8%租金收入,我公司收到代开发票在支付租金时是否还为此个人申报个税?是否还要按减除费用20%及相关税费后的余额20%补扣个税?


尊敬的会员:
您提出的问题专家解答如下:


您好,

收到代开发票在支付租金时需要为此个人申报个税,要按减除费用20%及相关税费后的余额20%补扣个税。

为了避免风险请咨询当地税务机关。
专家补充回复

我要提问

标       题: 分       类:    
个人信息:
联系电话:

我的问题 更多>>

  • Copyright © www.nsrjlb.com Inc.All Rights Reserved 纳税人俱乐部 版权所有.京ICP备17030503号-1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179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