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如下问题:
老师,您好!
依公告2019年第39号文件精神,我公司可加计抵扣10%的进项税额,但是不清楚加计抵扣的进项税额及附加我公司应如何进行账务处理,烦请解答,谢谢!
尊敬的会员:
您提出的问题专家解答如下:您好:依据《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的相关规定,对增值税额加计扣除相关业务进行会计处理;按应纳税额借记“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等科目,按实际纳税金额贷记“银行存款”科目,按加计抵减的金额贷记“其他收益”科目。相关分录如下:
计提时
借:应交税费-增值税加计扣除
贷:其他收益
抵扣交纳增值税
借: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贷:应交税费-增值税加计扣除
银行存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