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如下问题:
专家您好:
我公司是一家演艺公司,制作二维码让游客扫码付款购买门票,每张按238元全部先扫码到我公司银行账上。
我公司与分销商签订售票合作协议,协议中明确扫码进入我公司账上的238元中的38元是代分销商收取的款项。我公司与分销商约定:我公司按每张200元卖给分销商,并给分销商开具发票;由分销商按每张238元卖给游客,并给游客开具发票。
请教专家,我公司这样做是否可行,有无税务风险?
尊敬的会员:
您提出的问题专家解答如下:因为款项是打到贵公司账户,应由贵公司给游客开具发票,由于38元是分销商的收入,分销商应给贵公司开具38远的服务费发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