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如下问题:
老师:
请问,公司组织员工集体出去进行大别山红色旅游,请问该费用进入哪里?可全额在税前抵扣吗?涉不涉及个人所得税问题?备份附件的资料需要哪些?谢谢
尊敬的会员:
您提出的问题专家解答如下: 企业如果组织是全体人员,并且不是工会组织的活动,应计入福利费中,按规定限额税前扣除,所得税法规定,企业发生的职工福利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14%的部分,准予税前扣除。
如是工会组织的员工活动,则计入工会费用,也是按规定限额税前扣除,所得税法规定,企业拨缴的工会经费,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的部分,准予扣除。
《工会会计制度》设置了第501号“职工活动支出”科目核算工会为会员及其他职工开展教育、文体、宣传等活动发生的支出。
提供以上供您参考,如还有疑问请再次提出,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