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话答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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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公司与分公司

2019-09-21 23:51:14
提出如下问题:
分公司代收客户的货款,分公司转给总公司,由总公司开具发票给客户。

分公司做帐:

代收时借:银行存款 贷:客户名。

转给总公司时: 借:客户 贷:银行存款

总公司做帐:

借:银行存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请问这样做合理吗?


尊敬的会员:
您提出的问题专家解答如下:


您好,

以上处理是合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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