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如下问题:
我单位房产土地经评估机构评估增资,该增值部分是否缴纳房产税?房产和土地合计金额缴纳房产税?还涉及什么税种?
尊敬的会员:
您提出的问题专家解答如下:您好,
评估增值的房产和土地应区分两种情况分别确定房产原值.第一种情况,企业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和会计制度规定和要求进行的评估增值.例如企业合并、分立、股权重组、接受资产投资等.在这种情况下,应按评估后的价值作为房产原值计征房产税.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52号)规定和《企业会计制度》、《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企业的各项资产应当按取得时的实际成本计价,除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另有规定外,企业一律不得自行调整其账面价值.企业合并、分立、股权重组、接受资产投资等情况是属于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另有规定情形,所以企业应调整其账面价值,并按其账面价值计征房产税.此外,若企业应该调整而未调整的,税务机关应按照相关规定进行调整,并按确认的新的价值作为房产原值计征房产税.
不涉及其他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