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如下问题:
物业公司水电费是按差额征收吗,是否可以给个人直接开发票,具体每月按收入和支出的差额算吗,会计处理?
尊敬的会员:
您提出的问题专家解答如下:《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物业管理服务中收取的自来水水费增值税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54号,下简称54号公告)规定,
“提供物业管理服务的纳税人,向服务接受方收取的自来水水费,以扣除其对外支付的自来水水费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简易计税方法依3%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因此,水费可以差额征收,电费不能差额征收,差额按54号公告的计算,并不是按收入和支出,可以给个人开票。
提供以上供您参考,如还有疑问请再次提出,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