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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资产确认

2019-09-28 07:04:23
提出如下问题:
我公司购置一处商品房,自用作为门店销售商品,请问老师我们什么时候可以确认固定资产?什么时候能开始折旧?(这月刚付完款,还没有办理过户完成交易税等),谢谢老师!


尊敬的会员:
您提出的问题专家解答如下:


您好,

一、固定资产入账的时间确定:
1、对于不需要安装,在购入时直接计入固定资产;
2、需要安装的,先记入“在建工程”科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再转入固定资产;
3、自行建造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计入固定资产。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但尚未办理竣工决算手续的固定资产,应按估计价值入账,待确定实际成本后再进行调整。
二、固定资产开始计提折旧时间
固定资产应当按月计提折旧,当月增加的固定资产,当月不计提折旧,从下月起计提折旧;当月减少的固定资产,当月仍计提折旧,从下月起不计提折旧。
三、《企业会计准则第4 号——固定资产》应用指南(财政部财会[2006]18 号)相关规定:
(一)固定资产应当按月计提折旧,当月增加的固定资产,当月不计提折旧,从下月起计提折旧;当月减少的固定资产,当月仍计提折旧,从下月起不计提折旧。
固定资产提足折旧后,不论能否继续使用,均不再计提折旧;提前报废的固定资产,也不再补提折旧。提足折旧,是指已经提足该项固定资产的应计折旧额。应计折旧额,是指应当计提折旧的固定资产的原价扣除其预计净残值后的金额。已计提减值准备的固定资产,还应当扣除已计提的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累计金额。
(二)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但尚未办理竣工决算的固定资产,应当按照估计价值确定其成本,并计提折旧;待办理竣工决算后,再按实际成本调整原来的暂估价值,但不需要调整原已计提的折旧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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