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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补充回复 | |
专家回复 | 您好, 客户销费时开具12000元的发票。 《关于营改增试点若干征管问题的公告》。其中规定,售卡方销售单用途卡,或者接受单用途卡持卡人充值取得的预收资金,不缴纳增值税,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个人采取一次性收取租金的形式出租不动产,分摊后的月租金收入不超过3万元的,可享受小微企业免征增值税优惠政策等。 餐饮卡、美容卡、健身卡等先付费再消费的卡片,商通卡、福卡等可跨地区、跨行业、跨法人使用的多用途预付卡发展迅猛,在给消费者带来便利的同时,也成了缺乏监管的“灰色地带”。如售卡方按购买方的需求,以差旅费、餐饮费和办公用品名义为其开具发票,给企业“做假账”带来可能,滋生了行贿受贿等腐败行为。 “此次《公告》,明确了预付卡业务各个环节发票使用等操作问题。”税务总局货物和劳务税司有关负责人介绍,《公告》规定售卡方销售预付卡时不缴纳增值税,不得向购卡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可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并对开具项目进行详细规范。 具体请咨询当地税务机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