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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会计期间与增值税时间
2019-11-19 21:42:24
提出如下问题:
老师:您好!请问一下商贸零售企业会计周期为上月26日到次月25日为一个会计分期,计收入和成本,请问时间也是一个月,按这样作为增值税一个月纳税时间有没有税收风险?12月26日后收入成本均在次年1月计算,请问增值税有没有风险?企业所得税需不需要把这12月26日到31日收入成本入在19年度核算?谢谢?
尊敬的会员:
您提出的问题专家解答如下:
可以以上月26日到次月25日为一个会计分期,但是12月26日后收入成本应在本年度计算,不能计入下一年。增值税也应在当月确认。
专家补充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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