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话答疑

电话答疑热线:010-56705591

电话答疑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8:30-11:30 下午14:00-17:00

(周三和周五下午16:00结束)首次拨打电话需输入用户名密码进行会员验证

合伙企业,出借资金取得的利息收入,个人所得税如何计算?

2019-12-05 17:04:53
提出如下问题:
是按生产经营所得适用3%-35%;还是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适用20%。



财税【2000】91号文中并入收入总额的利息收入,是指哪些利息收入?



合伙企业购买理财产品取得利息收入,按照那个税率?


尊敬的会员:
您提出的问题专家解答如下:


合伙企业取得的投资收益,分给合伙人,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计处个人所得税,不属于生产经营所得。文件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关于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投资者征收个人所得税的法规执行口径的通知》(国税函[2001]84号)
谢谢提问!
专家补充回复

我要提问

标       题: 分       类:    
个人信息:
联系电话:

我的问题 更多>>

  • Copyright © www.nsrjlb.com Inc.All Rights Reserved 纳税人俱乐部 版权所有.京ICP备17030503号-1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179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