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话答疑

电话答疑热线:010-56705591

电话答疑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8:30-11:30 下午14:00-17:00

(周三和周五下午16:00结束)首次拨打电话需输入用户名密码进行会员验证

影视剧制作及发行收入确认

2019-12-08 20:14:57
提出如下问题:
老师:

您好!

想请教一下,我公司是一家影视剧制作发行公司,2018年我们与另外三家公司签订了电视剧联合摄制合同,我方占投资比例为20%,另外三家合计占投资比例80%,因这三家公司均不是影视制作公司,只是投资电视剧项目,因此我单位作为电视剧项目的制作和发行方,三家投资款均付到我公司,我方作为唯一的发行方,请问老师我方在收到投资款时,放在往来款项,最终电视剧拍摄完毕我方将往来款冲抵了库存商品,这样处理正确吗,因为其他三家为非影视行业公司,发票也无法开具。后我公司作为唯一的发行方,在2019年实现了电视剧的销售发行,申报所得税收入是应该全额确认收入,还是按投资份额确认收入,按合同我方将收到的发行收款分账给其他投资方,应如何账务处理,有没有税法规定,谢谢老师解答。


尊敬的会员:
您提出的问题专家解答如下:


1.投资款挂往来冲库存商品是不正确的。计入实收资本。

2.贵公司应该全额确认收入,发行款分给投资方的账务处理:
借:实收资本
贷:银行存款
投资分红:
借:利润分配
贷:应付股利
发放投资股利:
借:应付股利
贷:银行存款
如果只是单纯使用投资者资金,那么贵公司应计入往来,归还投资款冲往来,高于投资款的部分,属于使用资金的代价,相当于支付利息,这部分支出应以投资者开来的资金使用发票税前扣除。
税法对此没有明确规定,请参考以上。如还有疑问请再次提出,谢谢提问!
专家补充回复

我要提问

标       题: 分       类:    
个人信息:
联系电话:

我的问题 更多>>

  • Copyright © www.nsrjlb.com Inc.All Rights Reserved 纳税人俱乐部 版权所有.京ICP备17030503号-1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179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