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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本公积(股本溢价)转增股本个人所得税

2019-12-13 22:02:02
提出如下问题:
请问:我单位是一家非上市的股份制农村商业银行,我行用资本公积-股本溢价部分 转增股本,个人股东需要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吗?


尊敬的会员:
您提出的问题专家解答如下:


资本公积有多种来源,只有用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形成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才免缴个税。资本溢价是指投资者缴付企业的出资额大于其在企业注册资本中所拥有份额的数额。股本溢价是指股份有限公司溢价发行股票时实际收到的款项超过股票面值总额的数额。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股份制企业转增股本和派发红股征免个人所得税的通知
国税发〔1997〕198号
全文有效
成文日期:1997-12-25

近接一些地区和单位来文、来电请示,要求对股份制企业用资本公积金转增个人股本是否征收个人所得税的问题作出明确规定。经研究,现明确如下:
一、股份制企业用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属于股息、红利性质的分配,对个人取得的转增股本数额,不作为个人所得,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二、股份制企业用盈余公积金派发红股属于股息、红利性质的分配,对个人取得的红股数额,应作为个人所得征税。
各地要严格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征收个人所得税若干问题的规定〉的通知》(国税发〔1994〕89号)的有关规定执行,没有执行的要尽快纠正。派发红股的股份制企业作为支付所得的单位应按照税法规定履行扣缴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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