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如下问题:
我单位的一辆小轿车,已提满折旧,今年转让卖出,形成了损失,请问需要所得税前扣除的话需要准备哪些材料备查?是做专项申报还是清单申报?政策依据是哪些?
尊敬的会员:
您提出的问题专家解答如下:可以清单申报。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企业资产损失所得税税前扣除管理办法》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25号
第九条 下列资产损失,应以清单申报的方式向税务机关申报扣除:
(一)企业在正常经营管理活动中,按照公允价格销售、转让、变卖非货币资产的损失;
(二)企业各项存货发生的正常损耗;
(三)企业固定资产达到或超过使用年限而正常报废清理的损失;
(四)企业生产性生物资产达到或超过使用年限而正常死亡发生的资产损失;
(五)企业按照市场公平交易原则,通过各种交易场所、市场等买卖债券、股票、期货、基金以及金融衍生产品等发生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