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如下问题:
今年新购入的固定资产符合一次性计入成本费用,会计上正常处理,税法上以后每年都要调增,直到计提完成吗
尊敬的会员:
您提出的问题专家解答如下:您好,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设备、器具扣除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54号),规定在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企业新购进的设备、器具(指除房屋、建筑物以外的固定资产),单位价值不超过500万元的,允许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不再分年度计算折旧。
会计上还是建议计入固定资产,分期摊销。税法上符合规定的可以一次性计入成本费用,会形成税会差异是正常的,纳税调增。税法上以后每年都要调增,直到计提完成是正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