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如下问题:
单位给职工发福利,但是无法明确到个人的部分,怎么处理账务合适,遇到没有发票的业务,可以所得税前扣除吗
尊敬的会员:
您提出的问题专家解答如下:您好,
按照《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条的规定,企业发生的职工福利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14%的部分,准予扣除。
哪些情况不需要发票也可以进行税前扣除?
01工资薪金支出
企业平时支付职工的工资不需要发票。
完成个税申报的工资表、工资分配方案、考勤记录、付款证明等证实合理性的工资支出凭证可以作为税前扣除的原始依据。
02现金性福利支出
企业过节发放职工的现金性福利不需要发票。
过节费发放明细表、付款证明等福利支出凭证可以作为按照税法标准税前扣除的原始依据。
03支付个人500元以下零星支出
支付从事小额零星经营业务的个人支出不到500元的不需要发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