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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其他公司代买社保的个税抵扣问题

2020-02-15 13:12:10
提出如下问题:
1、通过外省的人力资源公司为员工购买五险一金,工资在公司发放,个人部份的三险一金,是否可以在个人所得税前列支?

2、如果通过本公司的省外分公司购买的五险一金,工资在公司发放,个人部份的三险一金,是否可以在个人所得税前列支?

政策依据?


尊敬的会员:
您提出的问题专家解答如下:


您好:1、这部分人员的三险一金,贵公司无法取得合规发票是不能在个税前列支的。2、分公司如果与总公司企业所得税属于汇总缴纳是可以在个税前进行列支的。以上回复贵公司可以参考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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