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如下问题:
1、企业统一支付厂区电费,包括宿舍的电费,宿舍有公用的电费,企业自己承担,宿舍单间里的电费员工承担,在发工资时,扣除员工要承担的电费,这部分电费员工是否可以享受个人所得税前扣除
2、企业统一支付食堂的费用,企业提供免费工作午、晚餐(晚上加班人员用餐才可享受免费),如果不加班的员工也在食堂用餐了,这个餐费就要员工自己承担,在发工资时,扣除员工要承担的伙食费,这部分伙食费员工是否可以享受个人所得税前扣除。
3、企业统一购买工作服给员工使用,但是有时间限制,如员工服务必须满一年,如未满一年,则按时间的长短按一定比例在员工的工资中扣除,这个被工作服的费用员工是否可以享受个人所得税前扣除。
尊敬的会员:
您提出的问题专家解答如下:您好1、税法对个税的优惠不包括上述费用,因为不能税前扣除。2、不属于税法可扣除范围,因此不能扣除。3、不属于税法可扣除范围,因此不能扣除。以上回复贵公司可以参考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