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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方支付给购货方的电力价格偏差责任费用应该怎样取得发票或怎样开具发票

2020-03-27 12:35:30
提出如下问题:
我公司(服务接受方)与电力服务交易公司签订《电力市场化交易业务委托合同》,委托电力交易公司代理我公司参与云南省电力市场化交易,合同约定:1、约定电价与成交电价价差(最高不超过0.03元/千瓦时)作为服务费用,即委托交易服务费=min[(当月约定价格—实际成交平均价格),0.03元/千瓦时]x交易结算电量;电力服务公司承担全部(最高不超过0.03元/千瓦时)的价格偏差责任费用。

年终结算电力市场化交易相关费用时:我公司应付电力服务公司交易服务费为130万元,但电力服务公司应付我公司价格高偏差责任费用225万。电力服务公司支付的价格偏差责任费大于收取的委托服务费。

问:1、我公司作为服务接受方,取得的价格偏差责任费是否需要开具发票给电力服务公司?如若开票,适用增值税哪条税法、税率是多少?






尊敬的会员:
您提出的问题专家解答如下:


您好,

您公司作为服务接受方,取得的价格偏差责任费是需要开具发票给电力服务公司,开具服务费的发票就可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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