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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合同补偿金问题。

2020-04-13 23:09:30
提出如下问题:
我公司于2019.12月签订的采购合同,合同执行期限2019.12-2020.10,我方已交合同保证金,现供方无法交货,该合同解除,供方将保证金全部退还,并支付补偿金,该笔补偿金充许抵今年的采购货款,请问老师,该笔补偿金账务处理,应做营业处收入,上交所得税,这笔营业外收入应在今年交所得税,还是调整2019年呢?


尊敬的会员:
您提出的问题专家解答如下:


该笔补偿金应调整2019年的所得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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