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砂石销售的增值税问题

2020-04-16 18:48:08
提出如下问题:
我公司是一家商贸公司,是一般纳税人。购入地材(如:砂石等地材),进项是3%。我公司作销售处理能否按简易计税,按3%开票。


尊敬的会员:
您提出的问题专家解答如下:


一般纳税人销售自产的下列货物,可选择按照简易办法依照3%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1、县级及县级以下小型水力发电单位生产的电力。小型水力发电单位,是指各类投资主体建设的装机容量为5万千瓦以下(含5万千瓦)的小型水力发电单位。

2、建筑用和生产建筑材料所用的砂、土、石料。

因此,贵公司购进再销售不符合简易计税的条件,不能适用征收率3%,而是13%税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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