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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力资源外包服务开票问题

2020-04-21 12:52:36
提出如下问题:
您好, 纳税人提供人力资源外包服务,按照经纪代理服务缴纳增值税,经纪代理服务中的人力资源服务外包销售额不包括受客户单位委托代为向客户单位员工发放的工资和代理缴纳的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 一般纳税人: (1)选择一般方法: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扣除受客户单位委托代为向客户单位员工发放的工资和代理缴纳的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为销售额,适用税率为6%。 (2)选择简易计税: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扣除受客户单位委托代为向客户单位员工发放的工资和代理缴纳的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为销售额,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问题:我们有个这样业务的客户,采用一般计税,收取的劳务费按经纪代理服务给他开的6%的专票,受托代客户发放的工资缴纳的社保公积金,客户也让给开发票,按哪个税目开票?税率是多少?










尊敬的会员:
您提出的问题专家解答如下:


您好,

参考财税〔2016〕47号规定,企业提供人力资源外包服务,按照经纪代理服务缴纳增值税,其销售额不包括受客户单位委托代为向客户单位员工发放的工资和代理缴纳的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

向委托方收取并代为发放的工资和代理缴纳的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开具普通发票。 税率为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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